威宁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地处黔西北高原,是贵州省的西大门,全县总面积6295平方公里,平均海拔2200米,森林覆盖率31.7%;县境中部为开阔平缓的高原面,四周低矮,是贵州省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县。全县辖35个乡镇,620个行政村(居)委会。2007年末总人口120.4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25.1%。是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低纬度、高海拔、高原台地的地理特征,使这里的光能资源和风力资源为贵州之冠,威宁县城也因年平均日照数为1812小时,被气象学界命名为”阳光城”。太阳神的无私惠顾,使动植物大受其益,又因地处乌蒙之巅,山脊和空旷地带无静风时刻,春风浩荡,秋风送爽,常年艳阳高照与凉风扑面兼备,是理想的避暑胜地。威宁既是贵州的”屋脊”,又是滇东北走廊的交通要塞,326国道过县境129公里,102省道过县境157公里,铁路里程187公里。威宁县物产资源种类繁多,盛产玉米、马铃薯、荞麦等粮食作物,烤烟、芸豆、蘑芋等经济作物和苹果、黄梨、核桃、板粟等干鲜水果;中药材有党参、天麻、黄柏、三七、半夏、杜仲、厚朴等。其中马铃薯常年产量在15亿公斤以上,品质优良,为全国之冠。全县拥有成片草场和草山草坡320万亩,各类牲畜常年存栏达157.22万头(匹、只)以上,出栏77.47万头(匹、只)以上,已成为我国南方最大的畜牧业基地之一。是著名的”马铃薯之乡”、”中药材之乡”、”畜牧之乡”和”南方落叶水果基地”。矿产资源主要有煤、铁、铅、锌、铜、金、银、铝、石膏、泥炭、硅石、大理石、水晶石、花岗石等30余个品种,其中煤炭资源远景储量达50亿吨。威宁历史悠久,资源丰富。据文献记载,威宁秦朝为汉阳县地,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1954年11月11日成立”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是全省乃至全国成立较早的自治县。历史的沧桑巨变,为威宁留下了众多历史文化遗迹,如中水汉墓群、彝族向天坟、奢香古驿道遗址、千年古刹凤山寺、明代疆界碑、吴三桂金殿、蔡锷点兵场、石门坎柏格里墓、云贵红军桥等。特殊的气候条件,地理条件和历史沿袭,使威宁县物华天宝、雄奇壮美,旅游资源、文化资源、风物特产在全国别具一格,形成”多彩贵州”中充满神奇魅力的高原风景线。